那些人是誰??said411f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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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是誰阿??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13/today-so1.htm
明年起 警察制服 繡上姓名
2006年11月13日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員警制服及勤務制度將有重大變革,立法院委員會日前審查警政預算時做成決議,明年元旦起,全國7萬員警制服上必須明顯標示姓名及識別編號,便於民眾諮詢及監督;便衣員警執勤時,還須向民眾出示名片及證件,讓民眾得以辨認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145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警察,係指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

第 4 條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第 29 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第 31 條 
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得請求補償。但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
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對於警察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損失補償,應於知有損失後,二年內向警察機關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經過五年者,不得為之。

第 32 條 本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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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in

  回覆時間 2014/03/25 22:42:11


etgirl66

  回覆時間 2014/03/25 23:10:09

本篇最後由 etgirl66 於 2014/03/25 23:14:17 編輯

媽的
有一個爛警竟在臉書上發文,「北上立法院抓女暴民,套子我戴了準備被我幹爆吧!」
這種心態 難怪打人絕不手軟
有種去抓盜匪阿
真的太過份啦................

看新聞
學生手無寸鐵
警察倒是狠狠給你打下去
學生頭破血流

江院長下台啦
大家連署讓他下台
這種視子民為糞土的9官
真留他不得
別浪費我們老百姓的納稅錢養你啦
養你不是叫你打你子民ok

難怪張雅琴小姐稱江為小劍不是沒道理地


josephyys

  回覆時間 2014/03/25 23:18:42

有朋友跟我說,東森新聞說警察沒有打人
說腳只是抬起來並不是去踩人..
那照片裡面的血是番茄汁嗎?


capslock

  回覆時間 2014/03/25 23:41:56

從當時媒體被警察清場走出行政院,就知道有問題了

在戰地, 記者都還可以隨行, 驅離手無寸鐵的學生, 竟然要趕走記者

果不其然, 學生被警棍打的頭破血流, 攻擊頭部, 可是犯有殺人之故意

但行凶當時的影片, 記者根本無從拍得, 最多只能拍到學生受傷後的慘況, 而且許多媒體還會自動消除(上層長官有交待嗎?)


said4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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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時間 2014/03/25 23:43:52

本篇最後由 said411f 於 2014/03/25 23:48:21 編輯


台中市霧峰警分局坦承這名警察是十九甲派出所蘇姓警員
http://n.yam.com/yam/politics/20140325/20140325189594.html
這些狂妄發言流出後,網友大力撻伐,氣憤表示「繳的納稅金居然是養這種警察」、「心裡有問題還可以當警察,真的是老鼠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325/366962/%E4%B8%8D%E7%88%BD%E9%8A%B7%E5%81%87%E6%94%AF%E6%8F%B4%E3%80%80%E8%AD%A6%E8%B2%BC%E6%96%87%E3%80%8C%E5%B9%B9%E7%88%86%E5%A5%B3%E6%9A%B4%E6%B0%91%E3%80%8D%E8%A8%98%E7%94%B3%E8%AA%A1
女網友氣到了...寄套子給警察
2014年03月25日
信封貼上郵票指名給霧峰分局 19甲派出所蘇姓員警;信內寫著「您母親知道她辛苦供您唸書當警察,您卻滿腦子只有套子嗎?感謝您當警察如此辛苦不知檢點,特地南下支援套子數枚。」


........................追加......................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325002595-260402
北市警內湖分局交通分隊服務的員警嚴若聖,24日凌晨甚至於臉書發文指稱,「用長盾打就好了,這樣血噴比較多。」

這些沒臂章的是誰阿???

第 4 條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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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rey229

  回覆時間 2014/03/26 09:48:11

本篇最後由 jeffrey229 於 2014/03/26 09:50:34 編輯


學生
你這樣po很多照
只會更分化台灣,還是團結台灣 ?
且很多照和文章,有不少是假或是一段段的剪輯

你不如再把228照再拿出來好了


飆車族被打 ,您為何不po ?
他們不是人
該打
且應被打死 ?

車裡有刀就是壞人
那帶油壓剪是好人?

回頭看看照中人
那是學生 ?
還是?

我建議大家
不要只聽自己喜歡的電視台
二邊聽,才不會被誤導

有位警察目前指數只有3
有人關心嗎?

為他集氣吧
真正為這此運動"實質犧牲"的
很有可能是他

*

bigway

  回覆時間 2014/03/26 10:16:46

said大:

這篇文整理的太棒了 好啊!
讚!讚!讚!


jeffrey229

  回覆時間 2014/03/26 11:07:44

以下引用由 bigway 在 2014/03/26 10:16:46 所發表的內容:
said大:
這篇文整理的太棒了 好啊!
讚!讚!讚!
<img align="absmiddle" src="//images.wearn.com/bbsicon/images/../emo .....

-----

這些照夠嗎?
要不要把 228的照全部拿出來?
要不要再談談228?

分化台灣,你我都得不到好處

*

bigway

  回覆時間 2014/03/26 11:18:13

以下引用由 jeffrey229 在 2014/03/26 11:07:44 所發表的內容:

-----
這些照夠嗎?
要不要把 228的照全部拿出來?
要不要再談談228?
分化台灣,你我都得不到好處

吃味嗎?

J大你也可整理個文章和照片出來

小弟我會去捧場的

絕對多給你幾個讚

以表示對老手的尊敬


jeffrey229

  回覆時間 2014/03/26 11:27:26

以下引用由 bigway 在 2014/03/26 11:18:13 所發表的內容:

吃味嗎?
J大你也可整理個文章和照片出來
小弟我會去捧場的
絕對多給你幾個讚
以表示對老手的尊敬
<img align="absmiddle" src="//images.wearn.com/bbsico .....

不吃味
太少了

快把 228的照文章和照全拿出來
太少了
真的


ps"我不曾拿別人給我的照和文章 po上來
因為我不知道真實性,還有,我不想分化台灣
分化台灣 ,對你我有利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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