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們承認我們的道德低調不高調
認為每個人都會貪污
也就是每個政治人物都會貪污
那我們該做何選擇?
譬如說辦花博
假設
短歌行會貪150億
羅威為貪100億
聽泉會貪10億
假如把貪污當成成本的一部分
假如你是出錢的主人那應該給誰辦?
答案很清楚應該交給"聽泉"執行
這種思考基本上可以簡化一些困擾人的問題
"每個政治人物都一樣爛或貪的思考模式"
事實上不會一樣黑
但我們常常刻板的想像成一樣
相對論的好處在排除絕對標準帶來的困擾
比爛和比好其實是同一種行為
只是形容詞不同而已
只要逐漸好就是變好
逐漸爛就是變壞
時好時壞就是原地踏步
假如你當主人
你的僕人每個多少都會貪汙你該怎麼辦?
你如何知人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