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全球第一 校園零體罰立法
喔!那些歐美先進國家的教育單位那些如此注重人權的國家怎麼都想不到這個好政策怎會讓台灣搶去如此美名
我要準備去開私校啦我的學校必反其道而行第一條校訓就這樣好了
鐵的紀律 愛的教育 全賴自於老師手中的教鞭
有些小孩不是愛的教育可以教的這些立委諸公難道你們願意收留嗎
我小時候倒情願被打一打,也不要老師說,喂...回去錯的抄一張作業紙或十遍,精神上的處罰更可怕...
在國外 所謂先進國家 家長打小孩要小心ㄛ
我有一個朋友住國外 送小朋友上托兒所 還要事先跟老師說 小孩身上有一塊是胎記 不是被K的 不然老師看到疑似家暴傷痕 是有責任要通報相關單位的 否則老師就違法啦
不過雖然法律嚴格 外國人的家暴還是粉厲害的 所以警察還是常得去處理家暴問題 把施暴者押上警車.........
不知道是否可用早起有礙學生身心成長作為遲到不應處罰的理由
在國外 所謂先進國家 家長打小孩要小心ㄛ我有一個朋友住國外 送小朋友上托兒所 還要事先跟老師說 小孩身上有一塊是胎記 不是被K的 不然老師看到疑似家暴傷痕 是有責任要通報相關單位的 否則老師就違法啦不過雖然法律嚴格 外國人的家暴還是粉厲害的 所以警察還是常得去處理家暴問題 把施暴者押上警車.........
應該是北歐 國家家長 和父母 是不可以 把雙手 搭在 小孩的肩上 更不可以搖晃
這樣就是 家暴
因為 他們 非常非常 尊重 個人-人權
既使是小孩 也不行
另外,如果老師的尊嚴需要用體罰來捍衛的話,那到時候學生尊敬的是棍子、伏地挺身、青蛙跳、半蹲還是......。(希望是我看錯意思了)
話說回來,學生在學校犯了錯,老師不應該也沒有權力體罰學生,學生服從管教就好,如果不服,應該交由家長處理,我想,這不是讓老師推卸責任,而是讓家長負起責任的做法。
不應該有但是任何的暴力都應該被禁止學校是學習殿堂更應該是無暴力的空間這是以前就應該規定的只是現在才立法總比沒立法好
老師給的人感覺應是高標準高道德好操守,才會使人信服但是現有些老師早就變調了
老師給的人感覺應是高標準高道德好操守
而當他真的是侵犯干擾到上課秩序時,我想應該可以請家長到校陪著上課,或是暫時請家長先帶回管教一下下吧!否則對於其他學生真的是很不公平耶,對於其他家長也是很不公平。即使暫時罰站、隔離,都會被說成是剝奪該生的受教權,所以你們當老師的要小心,不要觸法。寧願坐視其他乖巧的學生被那位皮的學生剝奪受教權,也不要去處罰那位皮的學生,只要規勸看看咩,不行就算了。
對於作業未交、考試成績不好,而來體罰學生,反遭被告,這種智商的老師真是不能再當老師了,何苦來哉?他成績好,將來日子好過了,賺大錢了,或是得到諾貝爾化學獎了,也不會來感謝老師,反而是你的體罰深深的烙印在他心中,一想到就咒罵著你呢!所以,千萬不要體罰。
以後即使教室像立法院一樣吵鬧,你一定要在心中喊著,我要工作、我要工作、我不能體罰、我不能體罰。(應該有效的)。改天等我們在這個地方賺到了大錢,就可以辭職了!
完全欠缺當事人須負起責任的反省機制
奇怪
這樣也好刑法可以落實到校園中啦
學生提早適應這是個法治社會應是立法的本意
各位老師呀請千萬要落實立委豬公的好意呀
再則, 教育單位根本沒有允許體罰的權利因為體罰牽涉到傷害罪教育法規豈能凌駕於刑法 ?
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 見山還是山大道至簡, 順水推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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