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警政署追查網路財經論壇事件-聚網的您想有怎樣的保障VAN神符刪除2231

KKmaster

  回覆時間 2008/10/08 12:12:27

一值瀉下去...

不要在講了.. 越瀉越多當中...

把文章鎖起來好了...

市場跟你, 都是我的好老師~

小小太陽

  回覆時間 2008/10/08 12:20:39


以下引用由 donald0708 在 2008/10/08 10:59:38 所發表的內容:
我覺得這樣的事件
也沒什麼大不了
雖然大家都有言論自由
但是就是因為自由相對的自己本身也要承擔一些責任
就好比一些發言的人說一個良家婦女偷漢子
最後這個女人承受不了自殺了
難道我們還要說因為言論自由的關係所以說的人都沒罪
警方介入是不對的
這樣不會很奇怪嗎?
既然敢說了就該負責任,
況且也可以避免掉一些人被特定的人士操縱,
只是還是希望在劇網上的一些有法律背景的大大們,
能夠 .....

你有看過那邊討論文嗎?

沒有的話請你去過看過再來討論

連主旨都是疑問句

是問台新金最近狂跌,是要崩盤嗎?

這個句子跟你舉的例子好像程度差很多吧!

太陽照亮大地,小小太陽照亮聚財網

沉靜

  回覆時間 2008/10/08 13:08:14

很久沒出來了!透個氣發言一下!
針對此事我有幾點看法 :
1.所謂的言論自由仍然必須站在法治的基礎上,網路也不例外!
2.針對"個股"發表言論就有如針對個人進行評論!本來就必須要有證據才能說!否則每個人都可以隨便評論他人,那天下豈不大亂?
3.當然身為公眾人物也必須要接受大眾以較嚴厲的眼光進行監督,上市櫃公司也是!對於股民所提出"合理的懷疑"也必須以較寬鬆的態勢來接受!
4.若在無真憑實據或合理懷疑的情況下於公開場所(網路也算)胡亂發言,本來發言者就是要負起責任!
5.若執法單位在發言者有提出證據(如公開的財報)或合理懷疑(如匯損,停工)的情況下針對發言者進行調查,才有所謂"箝制言論自由"的問題!
6.所謂的自由並不是代表想怎樣就怎樣,而是"在不侵犯他人權益"的情形下所能進行的活動行為(包含言論!!),這是一個法治國家的人民所必須具有的法律常識!
7.別以為說壞消息才要負責!!有時說好消息也有事!如果公司正在談某筆生意,結果因為消息曝光而使得生意泡湯,那麼發言者也一樣可能會有法律問題!!
8.本次被調查的發言是"因為股價的下跌而認為公司要倒了",在實務與法務上股價的漲跌與公司倒閉與否並無關連!這種發言的確有不妥當的地方!!如果改為"股價崩的這麼厲害!是不是連大股東都在賣股票??"...等這種合理發言的疑問句就是可以被接受的.
9.聚財只是一個平台!當執法單位依法要求聚財提供資料時,聚財是沒立場說"不"的!所以為了不讓聚財為難,網友在發言時必需先行省思,而不是事情發生後再來怪聚財不保護網友!在網路上包容的空間比較大!但絕不是允許為所欲為.


VAN神符刪除

  回覆時間 2008/10/08 13:40:51

沉靜相當令人敬重  且很用心

只不過小弟相當不認同  雖很用心打字整理  卻抓不到重點

小弟發表一下  以下轉貼至陳志維發表文章

凌晨兩點多接到網管電話,表示友站被警政署以查重大經濟案件為由調網友資料,請參閱: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136262&forum_id=5243&cat_id=19

對於被抓的那網友它的文章內容  小小太陽  在本文回應 有做簡單描述

"被警政署以查重大經濟案件為由"

我雖不是學法律  我對法律也不熟悉  但是 我知道那位網友就算犯法 犯錯

也不應該以  "被警政署以查重大經濟案件為由"

大家認為呢?

這樣的行為難道不應該遭到譴責嗎

我並非只言論不用負責  我想  可以以警告他  可以說他毀謗  或者其他......

"被警政署以查重大經濟案件為由"<<=====這樣的理由  大家認為呢

股林至尊,唯我屠龍;號令上下,莫敢不從
          神符既出,誰與爭鋒
              股友明訊 

VAN神符刪除

  回覆時間 2008/10/08 13:55:01

說要抓禿鷹抓不到  抓好幾次沒見到抓一隻

只會去網站抓一隻無法影響股市的"禿鳥"

以什麼名義呢

轉至陳志維發表文章  以這各名義===>>>"被警政署以查重大經濟案件為由"

重大經濟案件啦   依據我的了解  重大經濟犯很多在國外

真沒想到一個小小的網友  可以被他冠上    "被警政署以查重大經濟案件為由"

真是......................這跟文字獄有何差別

痛罵政治問題  不就要以  重大政治犯  來辦理 

可以在扯一點

不知道有網友對法律清楚的

可以說明一下什麼是===>>重大經濟案件嗎?

股林至尊,唯我屠龍;號令上下,莫敢不從
          神符既出,誰與爭鋒
              股友明訊 

wangjc

    回覆時間 2008/10/08 14:02:20

 

真慘,希望那位網友不會有事!!

以前我看第四台的分析師講得天花亂墜好像也沒
什麼事,現在怎麼變成這樣了呢?? 可見本論壇比
分析師還有影響力喔!!


本文章主題共有 2 頁:最前頁 上一頁  1 2  最末頁
作者上一篇主題作者上一篇 作者下一篇作者下一篇主題

回上一頁回上一頁

回頁頂 回頁頂

聚財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wear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TEL:02-82287755 商城客服時間:台北週一至週五9:00~12:00、13:00~18:00 [ 聯絡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