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我贊成過去有服義務役的可以加發榮譽獎金財神金孫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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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最後由 財神金孫 於 2024/08/11 12:12:26 編輯

為何我贊成排富的狀況下,過去有服義務役的可以加發榮譽獎金 例如:過去服義務役一個月給一千元獎金,服一年則有一萬二獎金以此類推,而不是亂蓋少用的建設,金額不用多畢竟是用青春付出有個榮譽感,有榮譽感是非常重要的事,而且因為人民愈多可支配資金可以促進經濟投資,經濟表現更棒! 跟多看我的文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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