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個股:彰銀(2801)、凱基金(2883)、兆豐金(2886)、創意(3443)
https://ctee.com.tw/news/finance/760279.html
國發基金買彰銀真是怪中之怪.....若是投資開發金或兆豐金這種有創投性質銀行
可能還沒那麼怪,買彰銀持股邏輯上就是為政治解套,畢竟政府背信在先,在情理法下這是沒有爭議
若硬要拗,促建經濟轉型,其實可以用"金融業合併或重整基金"為名....戴個好聽的帽子
也不致於讓人甚感師出無名
相對台版晶片法案,為何又是各部一個個說還有配套
不就是,沒有想好就急就章推出.......
再回到疫情也是一樣....就是重砲回擊沒有弊案沒有護航高端
但回過頭想,若有把事做好,需要回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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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需要做實事的官員,不是回應沒做好的罵媒體.推責任官員
國發基金條例第一條
為加速產業創新加值,促進經濟轉型及國家發展,特依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設置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 5 條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配合國家產業發展策略,投資於產業創新、高科技發展、能資源再生、綠能產業、技術引進及其他增加產業效益或改善產業結構有關之重要事業或計畫。
二、配合國家產業發展策略,融貸資金於產業永續發展、防治污染、節約能源、降低溫室效應及其他增加產業效益或改善產業結構有關之輔導計畫。
三、協助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有關計畫之投融資或技術合作支出。
四、協助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經濟發展、農業科技發展、社會發展、文化創意發展、引進技術、加強研究發展、發展自有品牌、培訓人才、改善產業結構及相關事項所推動計畫之支出。
五、其他經本院專案核准之支出。
六、管理及總務支出。
七、其他有關支出。